林阆钊又多少钱,聆月不知道,可是她知道自己的身价,想要赎身所需要的银子对她来说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所以她才会被迫出阁。可是林阆钊随手中怀中掏出一沓银票便解决了赎身的问题,这让聆月不由得再次感叹,自家少爷出手果然不一般。
林阆钊同样没算过自己有多少钱,还记得刚到笑傲世界为了几文钱做任务,而转眼之间,完成了一个世界任务的林阆钊已经无法计算自己获得了多少金银奖励,毕竟系统界面那一眼数不清多少零的金砖放在那里,他想用的时候便可以随意支付。至于系统的支付方式,一般情况都是金瓜子和银瓜子,除非数量太多才会用金票和银票,而且完全符合时代,不用担心会露馅。
酒足饭饱,林阆钊又给自己的玉葫芦装满酒,这才带着聆月离开,找到扬州城最大的马车行,雇了一辆最豪华舒适的马车,朝着杭州而去。
明月朗照,可是今夜注定是个不平凡的夜,因为有两个人注定一夜成名。林阆钊清楚老实和尚为什么回去,水蛇帮的十八位好汉还在静静的睡着等老实和尚回去送他们上路,而林阆钊依然,趁着夜色,总有一些人想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
可惜的是,有人将目标放在林阆钊身上,自然要承受行动所带来的后果。宽敞的马车之中,聆月抱着一架古琴,素手拨弄琴弦,琴身悠悠回荡在这夜色之中,而林阆钊则安静的坐在马车顶上,雪凤冰王笛安然挂在腰间,一手提着玉葫芦是不是抿上一口,右手边却放着一把剑,一把极为普通的长剑。
“少爷,你为什么要坐在马车顶上?”
“为了看风景。”
“那你为什么又要带一把剑?”
“为了杀人。”
“少爷为什么杀人?”
“一将功成万骨枯!”
聆月不再多问,她似乎明白了自家少爷的想法,于是琴声再次回荡在夜色之中,林阆钊依旧怡然自得的喝着小酒听着琴身,顺便时不时令车夫停下马车,随后出手解决掉一些觊觎财富却没有丝毫眼力劲儿的人。
刀剑相交,带起淡淡的血花,聆月不由得揭开马车侧面的帘子,入眼只见一个紫衣少年一手持剑,一手负在身后,神色傲然,闲庭若步,一剑又一剑带起飞落的血花,可身上却从未沾染一滴血。
“少爷的剑法真好看!”聆月不由得赞叹道。
“可在他们看来我的剑法很可怕!”林阆钊毫不犹豫道。
“可少爷的剑本来就很好看,就像少爷自己说的那样,优雅的人做什么事都是优雅的,哪怕是杀人……”
聆月的声音有些颤抖,这是她第一次看到江湖中的恩怨仇杀,可她依旧坚强的目睹着这一幕,一直到双眼失去焦距,脑海中只留下一片优雅的剑舞。
是夜,马车停了七次,林阆钊出剑六次,最后一次是遇到客栈的时候。
正如同水蛇帮十八位好汉成就了老实和尚在武林中的地位,那么沿途的六波劫匪便成就了小公子林阆钊,零零总总三十九条人命,便是林阆钊一晚上轻描淡写的结果。
聆月早已沉沉睡去,看了这么多从未见过的血腥场面,早已达到了她的心理极限。哪怕林阆钊的剑法极尽优雅,可是依然改变不了她看到一个个人转眼间变成一具具冰冷尸体的结果。
好在,之后的路上再也没有人不长眼的站到林阆钊面前,这一夜江湖中人知道了老实和尚并不老实,同样知道了小公子手中的剑。可惜似乎只有老实和尚知道,小公子最恐怖的武学还在于他的指法。不过即便如此,林阆钊同样和老实和尚一般一举成名,江湖盛传,如果遇到一个面带微笑腰间挂着玉笛的少年,如果可以的话最好离他远一点,因为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那俊朗的笑容之下掩饰的是真心还是杀意,只知道小公子住在西湖畔的万花山庄,门口摆着一块四不救的牌子。
“恃强凌弱不救!”
“**掳掠不救!”
“为富不仁不救!”
“看不顺眼不救!”
整个江湖的人都不感觉到奇怪,反而感觉很正常,毕竟看不顺眼不救才是小公子的性格。而林阆钊的医术显然也在这半年多的时间传遍了整个江湖,普通医生无法治好的内伤,林阆钊能治,所谓的神医解不了的毒,林阆钊能解。于是林阆钊在江湖中的更上一层,万花山庄的名气也很快在江湖中打响,时不时便有江湖中人来求医问药。
聆月安安静静的跟在林阆钊身旁,这半年的时间让她越发感觉自家少爷的深不可测,不论琴棋书画还是武功医术,江湖中与自家少爷可以相提并论的人也只是寥寥几个,而将这一切加在一起,没有一人能与自家少爷相比。
所以聆月很庆幸,庆幸自家少爷不是普通的武林中人,不会痴迷武学,也不会醉心医术,他会执着一定要吃到那一道菜,会固执的去寻找某一本曲谱,或者想方设法弄来一套自己喜欢的茶具,要么就是笔墨纸砚之类的。
至于林阆钊哪里来这么多精力去寻找,这一点聆月根本不担心,那些江湖中人若是想要求医问药,林阆钊的诊金可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起的。所以林阆钊有一个规矩,诊金付一半,另一半用来帮他做一件事,然而这些事情大多都是找东西之类的小任务,相比于另一半诊金,这些小事简直无足轻重。
所以总的算下来,林阆钊的诊金比起其他名医相差不多,而且上门求医只要是林阆钊看的顺眼的,分文不取,可即便如此被治好之人也会很自觉去帮林阆钊找东西,毕竟与一个医武双绝的人搭上交情,是一件很安全的事情。
半年多的时间,林阆钊安心待在西湖旁,每天除了陪着聆月弹琴弄箫,此外便几乎没什么事了,反倒是聆月突然对医术感兴趣,所以林阆钊每天便多了一项工作,那就是教聆月医术。
万花谷有七部秘籍,其中《武经》和《医经》的地位最高,而林阆钊毫不保留将《医经》交给聆月,聆月的医术自然飞速成长,仅仅半年,聆月便已经能自己看一些小伤小病。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正午,林阆钊送走前来求医的街坊领居,半年来杭州城自然知道又这么一位江湖侠医,对他们不但分文不取,而且因为林阆钊的名气,只要有人持林阆钊亲笔书写的药方去抓药,药店免费提供三副。
药店并不亏,杭州城的人虽然多,但林阆钊看得顺眼的人却没有多少,药店送出的药连一天的零头都不到,反而因为此举获得名气。
笛声悠扬,聆月迈着轻快的步伐提着菜篮子走进万花山庄的大门,篮子里有一尾新鲜的西湖鲤鱼,是林阆钊指名点的一道菜。
想到林阆钊说起吃东西时那执着的神情,聆月不由得露出一抹笑意,随即不由得轻声笑道:“少爷可真是个孩子,而且是个不讲道理的小孩子,连人家卖鱼的大叔都怕了少爷不讲道理的性子。嘻嘻,上次那个富家公子也真是傻,非要跟少爷抢一道菜,结果杭州城所有药店都不卖药给他们家。”
一脚踏进大门,聆月听着悠扬的笛声,当下笑道:“少爷恐怕又遇到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自从他离开扬州城那夜之后,我就很久见他这么开心过,也很久没见到他吹过笛子了。”
聆月仔细的听着笛声中传来的喜悦,可这并不打扰她手上的动作。林阆钊说的很对,只有更优雅的人才能做出更优雅的美食,聆月是个优雅的人,所以她做出来的菜更加精致,带着江南特有的淡雅,以及那一丝诱人的茉莉花香。一条清鲤鱼,一碟青菜,两碗米饭,一壶清酒。当聆月带着这些东西来到后花园中,林阆钊早已经停下所有动作将目光停在她来的路上。
“聆月,以后做菜的事情交给其他人去做吧,我们万花山庄也该招个厨子了,不然天天让你动手,不久之后你身上茉莉的清香都要被油烟气息给遮住了。”
聆月清笑一声,将食盒放在林阆钊眼前的木桌上,周围万花开遍,在这种环境下吃饭的确是一种享受。
“只要少爷喜欢便可,聆月别无所求,只是等聆月满身油烟气息,少爷可不要嫌弃聆月。”
林阆钊笑着摇头:“我虽然很喜欢吃好吃的东西,更喜欢吃聆月做出来的东西,可是如果要聆月变成那样,我还是舍不得。女子天生应该被用来爱护,而不是让她一味付出。”
“你不用再说了,这件事儿就这么定了,你要再敢随意下厨我就送你出万花山庄!”
“哼,少爷你这是不讲道理!哪有这么轻易就做决定的啊,而且人家就喜欢做菜给少爷吃,少爷你都不让!”
聆月的眼神透露着幽怨,可仔细看却又有几分狡黠与喜悦,林阆钊虽然不讲道理,可对她的关心却也是不讲道理的。
“本少爷就这么不讲道理,唔……今天的鱼味道好鲜啊,看来那卖鱼的大叔不敢给本少爷昨天的鱼!”林阆钊满意笑道。
“那是自然,不过聆月方才听少爷吹笛子,难道少爷又遇到令你开心的事了?”聆月坐到领阆钊对面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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