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薛琼篇)身世
我叫薛琼,是一个莫得感情的杀手。
“你满手血腥,终有一日会遭天报应的!”我不知这是我杀的第几个人,总之他们的反应都差不离,这一位也是,缩在角落里抖若筛糠。
我将那柄锋利的短刀在他衣襟上磨了磨,很是无奈,“你们咒人能不能换两句新词儿?报应报应,别说老天爷,我都快听烦了。”说完我就准备下刀,这人如杀鸡宰猪一般再度嚎叫起来,“慢着!慢着!我有、有东螭国的密闻”
“你当我副业是说书先生啊?劳什子秘闻干我屁事?”
这句话是假的。在此人说出来之后,他为自己多争取了一夜活命的时间,因为这些年来我的确一直在寻找一条湮没在武林之中的线索。
所以我扛着刀,令他点上烛火,将书柜里的记载一一查阅。
许是过了太久太久,很多藏在里面的竹筒已蒙尘发霉,当我找到用篆文写下的“凌”字时,灰蒙蒙的天空已然隐隐露出太阳的轮廓,一声鸡鸣天晓白,当第一缕光射入窗棂的时候,我手起刀落,杀了那个人。
他死不瞑目,似乎想诘问我什么,可惜没机会开口,啧,所以说不要和我这种杀人如麻的恶徒讲良心,我收刀很快,那本书籍被纳入怀中的时候干干净净。
“兄台,下辈子长个教训吧。”
鲜红的血点子迸射在黄灯笼上,给晨光一镀煞是好看。我用他的衣衫擦净长刀,归入鞘中,跟着整个人轻飘飘地飞出窗外。
回到山雨楼的时候,满堂的杀手供奉,包括我的顶头上司全聚集在正堂,这令拎着早膳走进来的我略微有一丝尴尬。
他曾经说过,薛琼,你真是山雨楼最不守规矩的杀手。
是吗?或许吧,但是有什么办法,我杀人的效率高啊。
“你比约定的晚了两个时辰。”
“哦,那个人对奇闻轶事知道的还蛮多的。”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你又不是说书先生。”
“无聊嘛,反正他早晚要死,我听一听八卦又何妨?”
四下传来高高低低一片牙疼似的抽气声,除了我不会有人这么和秦冠讲话,也许是因为办事能力,令他容我放肆到如今。
正堂此次召集来所有的杀手,是为了一道诛杀令。我瞧见那上头暗红色的印子,眼角跳了一跳。诛杀令有很多重,酬金随雇主所求的难度渐增,而深红色基本意味着有钱没命花的那一重。
难怪方才一片死寂,再也没有了往日争抢诛杀令的明争暗斗,大家都非常和谐地选择了闭嘴——虽说杀手这一行喋血为生,但好端端的谁嫌自己命长呢?
秦冠鹰隼一般的利眸扫过每一个部署,他不需开口,自有一股庞大到令人无处遁形的威压。
我凑近瞧了一瞧,发出乡下人进城般的惊叫,“三千两,这怕不是把国库搬来了?”说完我抬首看着秦冠,“不如属下和教主联手,四六分成。”
“旁人可以,这个,不行。”秦冠简短地回绝了我,“我和他是故友。”
故友你还接人家的诛杀令?我朝天翻了个白眼。
秦冠说完,那张诛杀令就像烫手山芋一样被揣在了我怀里,“三千两都是你的,对了,记得给他一个痛快的死法哈。”
“.”—
实际上,我是一定要接此令的,不过我不能表现出一丝一毫对于此人此事的热切,我要和旁人一样推三阻四,直到秦冠亲口说要我去。
那上头写的是“端”字,凌家乃是东螭国的皇室血脉,而雇主要杀的人便是端王凌重玉。
为了这个姓氏,或者说,为了这一脉皇亲,我的父母皆丧了命。当年忘了端王府说了什么大逆不道的话,总之圣上起了杀心,这狗皇帝也是虚伪,心有芥蒂也怕担负残害手足的罪名,总而言之,有暗探在端王府潜伏多年,硬生生抓出了把柄。
我的老爹,也就是当年端王府的门客之首,和很多王府里豢养的高手全毙命在那一场大火里。
那年我七岁,而今我双十添三,可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忠心二字真有那么重要?爹明明可以一走了之,明明那时候最需要庇护的人是他年幼的女儿啊。
火起时我和端小王爷以及其他一干贵族子弟在长桥上放花灯,回去就见到一具又一具焦黑到分辨不出面目的尸体从断壁残垣里抬了出来。我当时便将整个凌家恨毒了,抓着身边不谐世事的小王爷一口咬了上去,他还鬼哭狼嚎的。
兜兜转转这些年,小王爷成了端王,而我——我穿着秋香色的襦裙,眉心点了花钿,躲在重帘后弹琴奏乐。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帘外的舞蹈已渐渐婉转暧靡,而我的琴声依旧清越。
有道人影穿香而至,重帘敲打出一片滚珠碎玉声,我看到一只修长干净的手,自珠帘后伸了出来,他温和地说,“想不到还有抚琴高人遁世于此,可否请姑娘出来相见?”
我瞧不出那些衣襟刺绣的纹样,究竟谁是簪缨世家,谁是皇亲贵胄,但见虎口处有一个半月的齿痕,那是我重重咬下去的痕迹。
于是我的手便搭了上去。
端王风流成性,府上豢养的美人环肥燕瘦数不胜数,恐怕三宫六院也不过如此。
我被安置在了书房旁边的梅花坞,隔日凌重玉便差人送来了国匠雕刻的凤尾琴,相传是比着前朝琴师伯牙仿出来的,我信手拨弄了几个音,果然如昆山玉碎。
那小厮没见着我受宠若惊的谢恩,反而被诘问了一句,“怎么让下人送这样贵重的东西,你家王爷呢?”
他的脸一阵红一阵白,许是凌重玉身边的红人,被逢迎惯了,“你”
我信手将琴挪到了檀木陈列柜最上端,比那些古董花瓶还积灰的一隅。
“知音未至,我弹给谁听?弹给这满园的花草山石听不成?”转头冲他一笑,“还是你打算坐下来听一曲啊?”
小厮大概从未见过我这样还没个名分便如此跋扈的金丝雀,三言两语之后便落荒而逃。
他讨厌我,就对了。
最好再在凌重玉面前吹一吹耳边风,吹得他发现自己养了个母老虎在后院自悔不迭。
这样我才有机会在王府上,查到我想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