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找程杰,除了听一段自编rap之外,没有任何收获。
郑循还是把电话打到肖俊那里。
结果肖俊在听完郑循的描述后,给出这样一句结论——
“我觉得程杰说得有道理。”
“肖哥……”
肖俊笑了笑,让他别急。
“沈家最近的日子好过了不少。沈冰在高层,从中斡旋。而一队正副队死在四螟本中,对他们来说,更是强大的助力。”
“他们是……被副本杀死。”
“我知道。他们本应该死在沈冠玉的手中,现在没有,是你做了什么吧,郑循。”
“是我多管闲事。”
“这不是多管闲事。郑循,你做得很好。”
肖俊那边传来文件翻页的声音,应该在工作中。
“沈冠玉我不清楚,至少沈冰是感谢你的。我想当时她决定让年轻的侄子做这个刽子手,内心是极其痛苦的。现在沈冠玉的双手没有染上鲜血,至少她要松一口气。
至于沈冠玉……或许他是真的崇拜你,想从你这里学到些东西;或许他对你好奇,近距离接触说不定会发现点新鲜事;或许……银雪现在的局势还没有稳定下来,他在你这里,对他也是一种保护。”
哪一种都有可能。
“那我是不是应该让他住在公馆啊。”
郑循坐在床上,一手向后撑着床垫,望着天花板,露出纠结的神情。
“不用勉强。霍子鄢现在不也是住在青岚么?你要是不方便,让他回银雪。
不过……你决定让他加入循回了?”
“人都追来公馆了。”
“那不是问题。关键在于你怎么想。”
“我好像……也没什么拒绝的理由。”
郑循的上身后仰,大字型横在床上,说话有气无力。
“程杰说我三年之内必被人骗得倾家荡产,我现在感觉,是有点这个苗头了。”
“别听程杰乱说,”肖俊的声音带来安抚的力量,“如果你都能被骗,他也离得不远了。”
肖俊这话把郑循逗笑了。
“我要把这句话发动态,可以吗肖哥?”
“可以,发吧。”
郑循立马编辑一条朋友圈——
如果郑循都能被骗,那么xx、xx、xx和xxx也离被骗不远了(肖哥说的)。
此条一发,点赞无数。
程杰第一个评论。
:???
:这很难不对号入座。
在他们通话的同时,肖俊也点了赞。
并在电话里对郑循说——
“你这条发出去,至少四个人今晚睡不着。”
郑循嘿嘿笑。
和肖俊打完电话,他的困惑接触不少,心情也好起来。
“那我先去问问小沈的想法吧,拜拜肖哥。”
“嗯。有时间回鸣雀住吧。说起来,你也是我们的租借选手。”
“好说好说,蹭吃蹭喝蹭住这种事我肯定不拒绝。”
两人的电话挂断,这时沈冠玉也好了,轻轻敲门。
郑循把门打开,带他回到客厅。
客厅的茶几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准备好了热茶和点心、果盘……这些应该都是一元准备的。
沈冠玉规规矩矩地坐在单人沙发上,头上还顶着那条蓝色毛巾。
郑循咬着一只苹果,从他面前经过时,还隔着毛巾呼噜一把他的头发,让他别拘谨。
“小沈,你的事情我又考虑了一下。”
沈冠玉微微抿唇,有些紧张地抬眼,刘海遮住了一部分他的眼睛。
“循回现在确实不缺人。有本我能自己下,多人我可以叫小霍,或者跟人拼本。”
沈冠玉听他这意思,是不想签自己了,又低下头。
“但是……”郑循还有后文,“但是我们公馆缺个租客。地方大,房间空着也是空着。你可以住在这里,有空顺便跟我下个本。”
沈冠玉的眼睛重新恢复神采。
“好。”
“不过……这件事我还没和家里另外两个人说,”郑循也把话放在前面,“如果他们不同意,那我也没办法。”
沈冠玉点点头。
“你放心。我听安排。”
沈冠玉今晚在临寻公馆休息。等他们谈完之后,天都黑了。
外面的雨也大,郑循怕这种天气出门不安全,就留他在这里。
他的房间暂时被安排在二楼。
等沈冠玉上楼后,郑循对面的房间就亮了灯。
“一元?”
郑循推开门,果然,一元就坐在靠椅上。
“晚上好,郑循。”
郑循回他“晚上好”,然后坐在他对面。
“一元,我想和你商量件事。”
“是关于沈先生的事么?我没有意见,南墙也没有。”
“那……”
“但是,郑循你自己会不会不方便?我个人建议,你可以和沈先生商量一下,只在下副本之前来住几晚,或者有重要的事情要一起解决的时候。
沈先生在他自己的公会,也有很多事情要忙吧。”
“这样也行,”郑循点点头,同意了,“那就是允许小沈在这里住,但是别长住呗?”
“只是个人建议。”
“好,趁他没睡,我现在去找他聊。”
郑循噔噔上楼,和沈冠玉聊了这件事。
沈冠玉也赞同。
就像一元说的,银雪刚给了他副队的位子,他确实有很多事情脱不开身。
但郑循给予他住在公馆的权限,会方便很多,也代表着他是循回公会的一员了。
两人私下商量好,剩下的就是走官方流程,这些沈冰都会安排。
郑循下了楼,手机震动两声,是沈冠玉发给他的图片。
小沈编辑了一条动态,想发在自己的个人号,问郑循行不行。郑循心想这有什么不行的,让他直接发。
然后沈冠玉就在平台上发了简短的一条。
——新起点。
定位:临寻公馆。
这条一发出来,全网都炸锅了。
郑循也刷到这条,正要给小沈点个赞的时候,他突然一个激灵。
坏了,小霍!
果然,霍子鄢的电话,在那条刚发出去不到一分钟就打来了。
“郑循……”
“呃,”郑循一瞬间从躺变成坐,“小霍,你也能住哈。”